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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建信筑和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发布日期:2022-05-13 19:05:10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建信筑和科技有限
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建信筑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筑和”)全部股权(60%),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建信筑和任何股权。

本次交易额度远低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1.2条中披露要求,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一)第 6点要求:“交易标的额度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导致控股股东丧失控股地位,或者由绝对控股变为相对控股”,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将通过公开挂牌的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建信筑和)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建信筑和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建信筑和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晓玲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05-17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梅坳三路 29号建科大楼 4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电子科技、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及销售;计算机数据处理与信息技术开发;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数据处理;大数据科技技术开发、数据技术咨询、数据开发和应用;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电脑网络软件开发;从事广告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策划;会议服务;市场调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公告披露日,建信筑和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元) 实缴出资额(万 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300 300 60%
陈邦道 75 75 15%
深圳市源创力离岸创新中心 50 50 10%
宋飞虎 40 40 8%
王宇 35 35 7%
总计 500 500 100%


(二)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拟转让持有的建信筑股权全部权益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1. 评估方法选择
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由于难以取得与被评估企业近似规模、具有较好可比性的市场交易案例或可比上市公司,因此本次评估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客观条件。

综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2. 评估结果
按照中联评报字[2021]第 2530号评估报告显示,以 2021年 10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为建信筑和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责。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资产账面价值 264.67万元,评估值 346.30万元,评估增值 81.63万元,增值率 30.84%。负债账面值 99.60万元,评估值 99.60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165.06万元,评估值 246.70万元,评估增值 81.63万元,增值率 49.45%。

采用收益法评估结论:在基准日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65.06万元,评估值为 734.02万元,评估增值 568.95万元,增值率 344.69%。

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 734.02万元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公司所持全部股权(60%)价值为 440.41万元(最终以公司经备案的建信筑和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所对应价格为准)。

(三)其他事项
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存在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配置聚焦主业,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挂牌转让,所得款项未来将用于建科院资本再投入或生产经营。

三、其他说明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由于本次股权转让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因此交易的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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